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,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,同时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规范管理,特制定本《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》。希望全体师生能够共同遵守,确保校园生活和谐有序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在校所有全日制学生,包括本科生、研究生及其他类别学生。外籍学生及交换生参照执行。
二、请假类型与流程
1. 事假: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临时离校的学生,应提前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,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。经批准后方可离校。
2. 病假:因身体不适无法正常上课时,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挂号单据,经班主任审核后方可生效。
3. 公假:因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(如比赛、实习等)或其他公务需要离开校园者,须由指导教师或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并报备教务处。
三、请假审批权限
1. 请假三天以内(含三天),由班级辅导员审批;
2. 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一周,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;
3. 超过一周以上,则须上报学校学工部备案并最终决定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学生请假期间不得擅自更改行程或延长假期时间,否则将按旷课处理;
2. 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返校,请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网络联系辅导员说明情况,并补交正式手续;
3. 对于无故缺勤或虚假请假的行为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。
五、监督与反馈
任何学生均可对本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,并可通过意见箱或官方邮箱提出建议。学校会定期收集整理各方反馈信息,不断完善管理制度。
六、附则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解释权归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所有。如有未尽事宜,将另行补充说明。
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上述条款,在享受自由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义务,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!
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,《学生请假制度管理规定》旨在平衡学生的实际需求与学校的管理要求,既体现了人性化关怀,又强调了规则的重要性。希望每位同学都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为建设文明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。